以下是关于设计虚拟形象的相关内容:
品牌虚拟代言人:
品牌代言人:品牌代言人是企业为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聘请或塑造的有魅力的人,消费者会因对代言人的喜爱延伸到产品和品牌。但明星塌房事件让品牌选择明星代言有所顾虑,不少品牌开始与虚拟偶像合作或自建虚拟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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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虚拟形象的核心是内容,企业需要有持续创作优质内容的能力,否则打造虚拟形象的意义不大。
明星塌房十有八九,选择明星代言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也受到《广告法》的约束,在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而且明星或虚拟偶像通常会代言多个产品,这样会造成消费者心智混乱的问题。虚拟代言人与明星代言人相比有挺多优势,如:成本:虚拟代言人的成本比明星代言人低,因为不需要支付明星的高额费用。可控性:虚拟代言人的行为和说话可以通过编程控制,因此不存在明星代言人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品牌形象的风险。可扩展性:虚拟代言人可以在多个平台同时使用,而不像明星代言人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可定制性:虚拟代言人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定制,以适应不同的品牌或市场。可追踪性:虚拟代言人的行为和效果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进行追踪和评估,以提高效率和改进策略。当然也有比较明显的劣势,如:影响力:明星代言人通常有更高的知名度和粉丝基础,因此可以带来更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而自建虚拟代言人,从出道到产生影响力,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也有通过与明星合作,来拉动一下曝光。自建虚拟人,有的品牌基于传统品牌虚拟形象进行革新。如海尔的“海尔兄弟”,肯德基的“山德士上校”,将纸片人升级为3D形象;有的品牌基于真人偶像形象设计的品牌虚拟代言人,如天猫以易烊千玺为原型设计的“千喵”,聚划算以刘涛为原型设计的“刘一刀”等等,这其实也是为了借助明星的影响力;有的品牌创建全新的虚拟代言人,如屈臣氏的“屈晨曦Willson”、欧莱雅的“M姐”、SK-II的“Yumi”等。
品牌代言人是企业为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聘请或者塑造的有魅力的人。消费者通过对品牌代言人的知名度、形象、职业、个性等的联想,对品牌产生良好的印象。正所谓爱屋及乌,消费者对代言人的喜爱延伸到产品和品牌至上。明星塌房事件频出,让品牌在选择明星代言这件事情上有所顾虑。随着技术的发展,超写实的虚拟偶像也在不断浮现,如AYAYI、翎_Ling、柳夜熙等,不少品牌纷纷开始选择与虚拟偶像合作。另外也有自建虚拟代言人的品牌,如屈臣氏的“屈晨曦Willson”、欧莱雅的“M姐”、SK-II的“Yumi”等。但是内容才是虚拟人的核心,人是传播的主体。虚拟形象要不断的靠优质内容供养,才能赋予它以生命力。如果企业没有持续创作优质内容的能力,只是设计一个肖像,那么打造虚拟形象的意义不大。
[heading3]初步生成,一边尝试一边修改关键词[content]vtuber pose,full body concept character,front view,white background,anthropomorphic lion youkai,wearing hanfu,Antlers on head,genderless,white curly hair,blue totem.clear and clean outline,front view,ultra-high detail,ultra-sharp ultra-noise reduction--niji 5--ar1:2[heading3]选择中意的形象,开始精修[content]vtuber pose,full body concept character,front view,white background,anthropomorphic lion youkai,wearing hanfu,Antlers on head,genderless,white curly hair,blue totem.clear and clean outline,front view,ultra-high detail,ultra-sharp ultra-noise reduction--niji 5--ar1:2[heading3]使用PS对图像进行处理[content]调整颜色、抠图、锐化,优化细节[heading3]使用PS制作海报底图[content]异兽名字+原文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