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简介
全球AI视觉创意大赛(瓦卡奖VACAT - Vision Arts Created by AI Technology),作为全球首个在AI视觉领域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活动,致力于构建AI视觉创意界的“奥斯卡”平台,推动AI视觉技术的应用与创新。该赛事旨在发掘与表彰卓越AI视觉创意作品,激发AI视觉创作者潜力,促进AI技术与视觉艺术的深度融合;同时致力于探索AI技术在视觉领域的最新趋势、产业应用以及生态融合,进而推动AI视觉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进程。
活动详情可见:活动详情页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全球AI视觉创意周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哔哩哔哩,后续将根据活动需要增加影视、艺术、技术类成员单位。)
协办单位:上海文广集团商业创新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参赛作品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涵盖文字、语言、音乐、旁白、场景、背景等方面),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旨和要求。
(二)参赛作品应避免包含或涉及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不当内容,同时不得含有色情、暴力、毒品、赌博等不良元素。
(三)参赛作品杜绝抄袭,严禁剽窃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参赛作品的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团队或企业,且申报者必须是所提交项目的合法版权所有者或其授权代表,严禁任何虚假申报行为。
(五)参赛作品提交完毕后,需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填写相应的完赛表格,并阅读并确认参赛同意书,方可视为成功参赛。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二)获奖奖励
1、大赛奖金。图像类奖金(金奖10000元、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优秀奖1000元);视频类奖金(金奖20000元、银奖8000元、铜奖5000元、优秀奖1000元)
2、创业扶持。有机会获得深圳市龙岗区提供的两年创业孵化房租全免和最高50万元的创业奖励。
3、云资源扶持。有机会入驻深圳市龙岗区数字创意产业孵化基地并获得10万元云资源服务扶持。
4、基金投资。上影新视野基金致力于投资于人工智能创作领域的杰出项目,表现优异的参赛团队将有可能获得进一步的投资支持及孵化机会。
5、展映席位。有机会获得AI视觉创意汇参展、获奖作品全国巡展、B站专栏推流播放等资源。
6、B站助学金。荣获视频类优秀奖之参赛作品,亦将获得B站助学金500元。
五、征集要求及规范
(一)作品要求
1、电影海报奖:选定经典电影IP或已进入共有领域影片,表达手法不设限制,需凸显经典IP或电影主题,强调传递电影之情感内涵与激发观众观影热情。(推荐选择非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IP,例如古典名著、民俗志怪。制作需遵循版权法规,确保素材合法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IP内容及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影视作品中的角色和形象;严禁使用受版权保护的视频和影视片段进行AI转换制作)
2、艺术海报奖:表现主题、表达手法不设限制,旨在探索全新美学效果、展现全新艺术风格,强调视觉冲击力与创意应用。
3、文旅海报奖: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文旅作为设计主题,表达手法不设限制,以城市宣传海报的形式展现作品;在设计中应融入城市的历史底蕴、发展成果以及人文精神,需体现文旅融合的美学理念,强调城市宣传效果。(深圳市龙岗区文旅资料参考附件)
4、产品海报奖:以“小艺”作为创作标的,表达手法不设限制,需凸显产品特性与品牌形象,强调视觉创新力以吸引消费者关注。(“小艺”介绍参考附件)
5、原创IP影片奖:强调原创IP,运用AI视觉技术塑造全新的故事内容与角色形象,彰显了独立创意性以及叙事完整性。
6、经典IP改编影片奖:选定经典IP影片,表达手法不设限制,需在保持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强调创新性诠释与现代化演绎。(制作需遵循版权法规,确保素材合法使用;推荐选择非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IP,例如古典名著、民俗志怪)
7、视觉艺术影片奖:表现主题、表达手法不设限制,旨在探索全新美学效果、展现全新艺术风格,强调视觉冲击力与创意应用。
8、创意宣传影片奖:以深圳市龙岗区城区宣传或“小艺”宣传为创作标的,表达手法不设限制,需凸显城区或产品特色、品牌形象与商业价值,强调独特创意、内容设计与美学表达的有机结合。(深圳市龙岗区城区宣传资料和“小艺”介绍参考附件)
(二)作品规范
1、图像类参赛作品应以JPEG或PNG格式提交,其尺寸规格须符合A3标准(即297毫米乘以420毫米),且图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参赛者可选择提交单个作品或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数量最多为三幅,且需保持横竖版式统一。
2、视频类参赛作品:原创IP影片/经典IP改编影片/视觉艺术影片播放时长不得少于120秒,创意宣传影片播放时长不小于30秒,且分辨率需达到1920*1080或以上,以确保满足线下展映服务的标准。
3、所有参赛作品须以超过60%的篇幅运用AI技术进行制作,允许采用后期处理软件进行画面的合成、色彩调整及包装等工序。
(三)提交渠道
1、图像类参赛作品: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图像类作品指定接收邮箱【vacat@sh-sfc.com】。命名规则:【海报标题:自定义部分】+【图像类赛道-电影海报/艺术海报/文旅海报/产品海报】 。
2、视频类参赛作品: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发布至B站【影视-AI影像】分区,并携带【#瓦卡奖VACAT征集大赛#】活动话题。命名规则:【视频标题:自定义部分】 +【视频类赛道+原创IP影片/经典IP改编影片/视觉艺术影片/创意宣传影片】。
3、上传完毕后,填写相应完赛表单,阅读并确认参赛同意书,方视为成功参赛。请注意:若参赛者未能在作品征集时间内,同时完成作品成功上传及完赛表单扫码填写,将被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可向多个赛道提交多种表现形式之作品,并且提交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同一参赛作品仅限于提交至单一类别,严禁重复投稿。
2、请确保提交之参赛作品为首次参赛或未曾公开发表之作品,并保证在本次大赛结果公布之前,该作品仅独家参与本赛事。
3、请确认参赛成功即视为您同意:允许主办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不损害参赛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基于素材稿件进行【修改、改编、演绎或二次创作】(统称“二次创作”)后在主办方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线下展览、宣传册、视频资料等媒介上展示、播放或分发作品,以推广大赛本身、大赛成果、主办方品牌形象及相关合作项目,制作并分发包含作品内容的大赛纪念品、宣传资料、宣传视频等衍生产品,在合作媒体、合作伙伴及第三方平台上以合理方式展示或提及作品,以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等。主办方另有权使用您的参赛作品【及新素材】用于宣传及推广等用途。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创作者向主办方授予非独家、无偿的权利,以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创作者应当确保其拥有前述权属。主办方保留在相关活动中展示、宣传参赛作品的权利,并在使用时注明创作者姓名。
4、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作品需在尊重和遵循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通过AI技术创作。创作者应确保所有影像素材、使用的音乐、视觉元素等遵守AI工具服务商的用户协议,不违反AI工具服务商就AI生成作品的使用要求和相关约定。创作者知悉使用AI工具创作存在侵权他人合法权利的法律风险,创作者提交前应自行确保其通过AI工具创作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视频作品应避免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若视频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创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未按规则在投稿标题结尾备注参赛方向的作品,将由评审团队判定,划入对应赛道进行奖项评选。
六、评选标准
1、电影海报奖:本奖项授予突出电影核心、创新选材亮点、打造深刻视觉效果、具备传播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参赛作品。
2、艺术海报奖:本奖项授予艺术特色鲜明、设计制作精良、视觉冲击强烈、具有独特视觉概念和创新创意表达的参赛作品。
3、文旅海报奖:本奖项授予展现城市文化底蕴、地域特征以及文旅融合之美学理念,以创新形式呈现城市形象的参赛作品。
4、产品海报奖:本奖项授予展现产品功能、特性、品牌形象,能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的参赛作品。
5、原创IP影片奖:本奖项授予全新原创之独特性故事情节与角色形象,激发观众情感共鸣的参赛作品。
6、经典IP改编影片奖:本奖项授予创新改编之逻辑严密、过渡自然、再现原作核心要素、提升原作整体效果的参赛作品。
7、视觉艺术影片奖:本奖项授予具有创意独特性、美学和谐性、视觉效果艺术性、激发观众吸引力的参赛作品。
8、创意宣传影片奖:本奖项授予具有独特广告理念、创新表现技巧、促进推广传播、有效传达产品核心信息与形象的参赛作品。
七、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
2024年8月22日00:00至9月22日24:00
(二)参赛作品预展
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三)大赛颁奖
2024年10月17日
(四)AI视觉创意汇、AI视觉技术工作坊
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五)获奖作品全国巡展
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
八、附则
(一)全球AI视觉创意大赛报名参与者均应视为认同并接受本章程。
(二)全球AI视觉创意周组委会负责对本章程进行修订及阐释,并保有对章程条款的最终解释权。